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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器

医疗、误工、护理等损失逐项算清,按对方比例分摊,再扣已付款。支持受伤、伤残和死亡情形的一般民事侵权估算。

不直接适用于工伤、刑事附带民事、保险赔付及多方责任分配。

填写赔偿信息

1选择损害情形

尚未定残也可先估算已发生费用,结果不含残疾赔偿金。

对方承担的赔偿比例

主责 70%、次责 30% 只是试算选项,不是法定固定比例;以协议、裁判及具体责任规则为准。

2填写实际发生的费用

请填分责前的损失,不要先乘责任比例。误工、护理期间按医嘱或鉴定确定。

元

按合理医疗票据合计;可粘贴 20,000.50 或全角数字

误工费怎么填写?
天
元/天

日收入损失应反映实际减少的收入,不直接用月薪除以 21.75。已有扣薪总额可切换为直接填写,避免折算误差;无固定收入时需核对平均收入或同行业标准。

天
元/天

原则上按一名护理人员;经认可需多人护理时,填每天合计护理费用,避免重复计费。

住院、营养及后续治疗费用按需展开
天
元/天
天
元/天
元

尚未发生的后续治疗费,须有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认必然发生;不能确定的,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已计入医疗费的不要重复填写。

住院伙食、营养费无全国统一日标准。没有发生的项目请将天数和标准一起留空。

交通、财物及其他损失按需展开
元

本人及必要陪护人员的合理就医交通费

元

同一事件造成的合理财物损失

元

仅严重精神损害可主张,无统一价目表。本工具将此金额再乘对方比例;若已有法院酌定的最终金额,请勿在此重复减责。

3核对已付款并计算

元

仅填可抵扣本次赔偿的对方付款;在责任分摊后扣除,不从医疗费里重复减去。

本页在浏览器内计算,不上传填写的金额和扶养人信息;刷新后请重新填写。

赔偿估算

每一笔,都有明细可核对

填写发生的费用后,点击“计算赔偿”。这里会显示费用明细、责任分摊和扣除已付款后的金额。

合理损失合计 × 对方比例
再减去对方已支付金额

准备这些材料,填写更准确

医疗票据、收入减少证明、医嘱或鉴定意见。涉及伤残、死亡的,还需核对年龄和当地统计标准。

不确定怎么填?可先点“试填示例”。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工伤赔偿计算

法律提示

结果是费用估算,不是裁判金额。责任比例、伤残等级及各项费用须有证据支持,统计标准须核对受诉法院所在地和适用年度;涉刑事赔偿、特殊责任或多处伤残时,应另行咨询专业人士。 请阅读我们的 免责声明。

人身受到侵害,能赔多少钱?

一般民事侵权的赔偿需要逐项核对证据和标准。先填写实际费用,涉及伤残、死亡时再补充鉴定、年龄和统计标准;有被扶养人的,还需核对扶养资格与份额。没有发生的费用不必填写,也不要把不同案件的标准直接照搬。

手动确认参数后计算,查看分责前损失、赔偿估算和已付款抵扣明细,方便核对与协商。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器功能

  • 受伤 / 伤残 / 死亡三种情形一键切换
  • 全部损失按对方责任比例分摊,支持自定义比例
  • 伤残等级系数、年龄年限递减、被扶养人自动折算
  • 结果可复制、导出,索赔谈判留底

法律依据

核对来源:最高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精神损害赔偿解释、2025 年国家统计局数据。涉刑事赔偿另需核对刑诉法解释的特别规则。

《民法典》第 1179 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 1173 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据此,双方均有过错时,赔偿总额按侵权人的责任比例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2 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民法典》第 1183 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哪些项目?怎么算?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哪些项目?怎么算?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无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参照同行业标准)、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构成伤残的另加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赔偿年限 × 伤残系数,60周岁及以下按20年,每增一岁减一年,75周岁及以上按5年)及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情形包括死亡赔偿金(不乘伤残系数)和丧葬费(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6个月)。总损失按责任比例分摊,再扣除对方已付款项。

想代入自己的数字?使用本页的UToolHub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器免费测算,全部计算在浏览器本地完成,数据不上传。

常见问题(FAQ)

这个计算器适合哪些情况?

用于可按统一责任比例估算的一般民事侵权,按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人损解释计算。此前发生的侵权,需另行核对当时规则和当地城乡统一试点口径。包括合理医疗、误工、护理、交通、营养、住院伙食等费用;构成伤残或死亡时增加相应项目。不能直接套用于工伤待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保险赔付或多方及补充责任分配。故意伤害涉及刑事案件时,残疾、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的支持范围存在特别限制,应单独咨询专业人士。

与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器有什么区别?

两者有共同的损失项目,但赔付顺序和责任规则不同。交通事故通常需先核对交强险各分项及有责、无责限额,再处理限额外责任和商业保险。本工具不处理保险限额,按填写的对方比例估算,再扣可抵扣的已付款。交通事故请使用专用计算器。

主要责任就是赔 70% 吗?

不是。70%、50%、30% 只是便于比较的试算选项,并非所有一般侵权案件的固定法定比例。按双方协议、法院认定及适用规则填写对方实际承担比例。无过错责任指不以加害人过错为要件,并不等于一概不考虑受害人过错;具体减免事由须结合责任类型判断。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怎么算?

本工具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赔偿年限 × 单一伤残等级系数估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乘伤残系数。60 周岁及以下为 20 年,61 岁为 19 年,74 岁为 6 年,75 岁及以上为 5 年。多处伤残综合系数、特殊劳动能力或收入情形须另行核定。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6 个月。若官方公布的是同一口径的年平均工资,可选择“年平均工资”直接填写,按年工资 ÷ 2 计算,避免先换算月工资产生舍入误差。不是个人月薪,也不能用全国平均工资自动代替。

全国参考数据能用于正式索赔吗?

全国数据仅供粗略估算。通常须采用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应统计数据;“上一年度”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并非一律取事故前一年。城镇收入用于残疾、死亡赔偿金,城镇消费用于被扶养人生活费,职工工资用于丧葬费,三者不可混用。有证据支持适用经常居住地等更高标准时,应结合司法解释另行核对。

误工、护理、营养费怎么填?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准;已有扣薪证明可选“直接填损失总额”,不必折算成日额。按天计算时,填写误工天数和日收入损失;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不能证明时依法参照同类行业标准。护理原则上为一人,有医嘱或鉴定支持多人时可填每天合计费用。误工、护理、营养期间以相关证据确定,各地日标准不同,本工具不预填统一金额。天数和每日标准需要成对填写,未发生则均留空。

父母退休就能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吗?

不能仅凭退休认定。被扶养人须为受害人依法应扶养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共同扶养人数包含受害人,不是被扶养人数量。各人年费按城镇消费标准 × 劳动能力丧失比例 ÷ 共同扶养人数估算,默认各扶养义务人等额分担;已确定不等额份额的,需另行核算。多人按年限分段,每年合计不超过一个城镇消费标准。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与伤残等级系数不必然相等,支持单独填写。生活费已计入残疾或死亡赔偿金,不重复加总。

没有伤残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吗?

《民法典》第 1183 条以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为条件,并非必须达到伤残等级。金额没有全国统一价目表,需结合过错、后果和当地裁判实践。本工具按未减责金额统一乘对方比例;如果填写的是已经考虑双方过错的法院酌定净额,会产生重复减责,应单独核对,不直接套算。

已经垫付的医疗费应该填在哪里?

医疗费先填合理费用全额,将可抵扣本次赔偿的对方付款单独填入“对方已支付金额”。本工具先按责任比例计算总赔偿,再扣已付款,避免重复扣减。已付超过估算时显示尚需支付为零,并提示超出数额;这不代表当然需要返还。

估算结果能代替法院判决吗?

不能。项目是否支持、责任、期间、标准及最终金额均取决于证据和适用法律。结果仅用于核对与协商,一般三年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等也须结合个案判断;争议较大时建议咨询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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