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权益核算器
被辞退或离职时,一次输入即可汇总经济补偿金(N/N+1/2N)、拖欠工资、未休年假补偿、加班费与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生成你的权益总账单,不再遗漏任何一项应得。
离职权益核算
标注 * 的为必填项
入职日期
离职日期(须晚于入职日期)
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月工资(元)
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工资超过其 3 倍时经济补偿按 3 倍封顶
拖欠工资可加发 25% 经济补偿金
含其他单位,决定年假天数档位
未结加班时长(小时),分别按 150% / 200% / 300% 计
权益总账单
被违法辞退 · 本单位工作 4 年 2 个月
可主张合计 ¥92,735.63
违法解除赔偿金(2N)
¥72,000
9 个月 × ¥8,000
《劳动合同法》第 48、87 条
拖欠工资及 25% 经济补偿金
¥20,000
拖欠工资 ¥16,000 + 经济补偿金 ¥4,000(25%)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18 条、《劳动合同法》第 85 条
未休年假补偿(200% 补发差额)
¥735.63
离职折算应休 3 天,已休 2 天,未休 1 天 × 日工资 ¥367.82 × 200%(另 100% 已含在正常工资中)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 5 条
未结加班费
不适用
未填写加班时长,视为无未结加班费
《劳动法》第 44 条
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不适用
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 82 条
计算明细
维权提示
- 赔偿金(2N)与经济补偿(N)不重复主张,二者只能择一;若你希望继续留在单位,也可依法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拖欠工资可同时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 12333),行政途径通常比仲裁更快;经责令限期支付仍逾期不付的,可另行主张应付金额 50%-100% 的加付赔偿金。
-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在职期间被拖欠劳动报酬不受一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离职之日(2026-08-15)起一年内提出。可用本站「仲裁时效计算器」测算你的时效截止日。
- 社保、公积金补缴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应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
法律提示
核算结果仅供参考,涉及的补偿/赔偿项目、月数与工资基数各地认定存在差异,以劳动仲裁或人民法院裁决为准。正式维权前,建议就个案咨询当地仲裁机构或专业律师。 请阅读我们的 免责声明。
为什么需要「一站式」核算?
单个计算器解决的是「会算什么」,但被辞退时最难的是「不知道该算什么」:很多人只盯着经济补偿金,却漏掉了未休年假的 200% 补发、拖欠工资的 25% 加付、加班费和双倍工资差额——每一项都是真金白银。
本核算器把劳动法下最常见的五类可主张权益整合到一张表单里,输入一次,逐项列出金额、法律依据与维权提示,帮你在谈判或仲裁前做到心里有数。
核算器功能
- 8 种离职原因自动匹配 N / N+1 / 2N 补偿口径
- 欠薪 25% 补偿金、年假 200% 补发、加班费、双倍工资一次汇总
- 高工资 3 倍社平封顶自动判断,支持常用城市参考
- 一键跳转仲裁时效测算与仲裁申请书生成,结果可导出 PDF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 46、47 条:用人单位依第 36、40、41、44 条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封顶且年限最高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 48、87 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 38、82 条: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18 条: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为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金额;经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付的,按《劳动合同法》第 85 条加付 50%-100% 赔偿金。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 5 条: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 支付工资报酬(含正常工作期间已发的 100%,即另补 200%);离职时按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折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27 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常见问题(FAQ)
被辞退时我到底能主张哪些钱?
常见可主张项目包括:1) 经济补偿金(N)或违法解除赔偿金(2N);2) 未提前 30 日通知的代通知金(+1);3) 拖欠的工资及 25% 经济补偿金;4) 未休年假 300% 工资报酬(扣除已发部分后补 200%);5) 未结加班费(150%/200%/300%);6)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最多 11 个月)。本核算器一次输入即可汇总所有适用项目。
主动辞职就一分钱补偿都没有吗?
原则上,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但如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情形(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未提供劳动保护、规章制度违法损害权益等),你可以书面通知单位「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据此主张经济补偿(N)。关键在于必须书面写明法定事由并保留送达证据,而不是口头辞职或写「个人原因」。
N、N+1、2N 分别对应什么情形?
N(经济补偿):协商一致解除(单位提出)、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被迫辞职等,每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N+1:无过失性辞退且单位未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额外加一个月代通知金。2N(赔偿金):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无理由辞退、辞退孕期职工),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与 N 不重复主张。
月工资按什么标准算?有上限吗?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离职前 12 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含奖金、津贴、加班费前的应发数)。按《劳动合同法》第 47 条,如果你的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补偿基数按 3 倍社平工资封顶,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
离职后多久内必须申请劳动仲裁?
一般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为一年,自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如被辞退),自离职之日起算一年。在职期间被拖欠劳动报酬的,不受一年限制,但离职后仍需在离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建议用本站「仲裁时效计算器」按你的离职日期测算截止日,并尽早行动。
社保没缴或少缴能一起仲裁吗?
社保补缴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正确路径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责令单位补缴;公积金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但「未依法缴纳社保」可以作为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N)的法定事由。
相关工具推荐
想了解更多工具使用技巧?欢迎访问我们的 指南文章,获取更多实用教程。